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

傳媒時事兩評 -(2)



2、請放人!

新快報記者陳永洲,被長沙公安跨省抓捕,這事不出奇。

出奇的是,新快報的反應,在頭版頭痛以“請放人”為題,要求放人。

這是中國報紙有史以來,第一次採取這麼激烈的與官方正面對抗姿態。

再強調一次,這個“中國有史以來”,是包括滿清租界報紙、民國報紙、甚至香港報紙在內的所有中文媒體。

面對同樣的狀況,這些報業先驅們,最多是開天窗、發文章抗議、威脅法律行動,要求政府立即放人的,絕無僅有。

因為,再激進的報紙,也不敢包記者就一定是乾淨的,不可能要求政府採取這樣那樣的行動,因為會有這樣那樣的複雜法律後果。

新快報這樣做了,而且是在三中全會前,中央“大洗太平地”,網路名人接二連三被拉的風頭,怎不令人稱奇?

新快報的“請放人”三字,從報紙經營,新聞倫理的角度來說,甚至從法律的角度來說,並不成熟。然而,就是這樣的不理性行為,反而更顯悲壯,更激起心中的熱血。

1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但最新發展是記者「承認」犯錯...究竟可以信誰?